孔子的复仇思想 – 杀父之仇,不共戴天

孔子的复仇思想 – 杀父之仇,不共戴天

在许多人眼里,孔子及其后学子弟,就是一批只讲温、良、恭、俭、让,遇事都是好好先生的和事佬,这确实是儒门弟子的面貌,但却是不完整的。今天,我们就来认识一下儒家的另一面。

“九世犹可以复雠乎?虽百世可也。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《春秋公羊传·庄公四年》

春秋公羊传,其讲述者是孔子的徒孙,子夏的学生公羊高。虽然孔子身后将孙子子思托付给了曾子教育,从名义上讲,曾子是孔子的嫡传弟子。但实际上,孔子身后,对弘扬儒家文化功绩最大的弟子,是子夏。包括战国魏国的开国君主魏文侯,都是子夏的学生。子夏还帮助魏国建立了河西学派,其中负责授课的,就是公羊高和谷梁赤,他们都在魏国河西讲春秋,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,就是他二位的课堂讲义。

所以,《公羊传》中的内容,虽未必是孔子亲口所述,但可以肯定是正宗的儒家思想。公羊讲到九世之仇,是西周时,纪国君主向周天子进谗言,害死了齐哀公。隔了九代,春秋初期,周天子式微,天下动乱,齐襄公灭了纪国,报了九世之仇。对此,公羊高是非常肯定的。

但公羊高又明确指出,之所以要报九世之仇,是因为君之辱,即国之辱也。也就是对一国君主的侮辱和伤害,就是对这个国家的侮辱伤害,因为君主是国家的像征。所以这个“虽百世可”的报仇,一定是国仇,而不是私仇。若是大夫家族的私仇,那能否报呢?

这点孔子自己讲过,若是父母之仇,那是一定要报的。

父之雠弗与共戴天;兄弟之雠不反兵;交游之雠不同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
对于杀父的仇人,做儿子的必须与他拼个死活,什么时候杀了他什么时候才算罢休。对于杀害兄弟的仇人,要随时携带武器,遇见就杀。对于杀害朋友的仇人,如果他不逃到别国去,见即杀之。

子夏问于孔子曰:“居父母之仇,如之何?”

夫子曰:“寝苫枕干,不仕,弗与共天下也。遇诸市朝,不反兵而斗。”

曰:“请问居昆弟之仇,如之何?”

曰:“仕弗共国,衔君命而使,虽遇之,不斗。”

曰:“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,如之何?”

曰:“不为魁,主人能,则执兵而陪其后。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

子夏向孔子请教说:“对于杀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?”

孔子说:“睡在草垫子上,枕着盾牌,不担任公职,时刻以报仇雪恨为念,决心不和仇人并存于世。不论到什么地方,武器都不离身。即令是在市上或公门碰到了,拔出武器就和他拚命。”

子夏又问:“请问对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应该怎么办?”

孔子说:“不和仇人在同一国家担任公职。如果是奉君命出使而和仇人相遇,应当以君命为重,暂不与之决斗。”

子夏又问:“请问对杀害堂兄弟的仇人该怎么办?”

孔子说:“报仇的时候,自己不可带头。要让死者的子弟带头,自己手执武器随后协助。”

也许有人会疑惑:怎么一定温良恭俭让的孔子,会如此主张复仇吗?不是讲“怨怨相报何时了”吗?这是佛教的思想。在儒家的义理中,复仇涉及到儒家修养的基础问题——孝道。

如果父母被人杀死,自己无动于衷的话,说明此人对父母的爱戴,并不是十分深切。而且古人讲父母就是子女的天,注疏曰:“彼杀己父,是杀己之天,故必报杀之,不可与共处於天下也。”

汉及其以前,若有父母及兄弟之仇,则可执兵而报之,律法不责也。概因礼必达乎天地之道,顺乎人情之理。故孔子曰: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而杀人者,即得仇家子弟来报仇,亦是天理得昭。故杀人者之兄弟、子弟不可再去寻仇。云:“怨怨而报何时了?”必是不知天地,人情之义。

但要指出的是,这里的父母之仇,是父母无故被人所害,而不是父母做恶事后,罪有所得之死。古人复仇,是非常讲究义理的。

国恒以弱灭,独汉以强亡。而汉代所注重的学问,首推《春秋公羊传》。

所以,你今天是否才了解到“杀父之仇,不共戴天。”这句话竟然是孔子说的。

李退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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